生活中心/綜合報導
現代人遇到「疼痛」,無論是頭痛、經痛、肌肉痠痛等不適症狀就會隨意自行服用止痛藥來鎮痛,不過止痛藥真的可以隨意就吃嗎?食藥署在官網闢謠專區給了正確答案做出回應。
為了回應台灣人有痛就吃止痛藥的「習慣」,很多人會自行服用止痛藥,用來緩解頭痛、經痛,或者是因運動傷害、姿勢不良引發的手腳或肩頸痠痛等不適症狀,食藥署在官網上闢謠專區做出詳細回應,常見的非處方止痛藥分為兩類,分別是「非類固醇類消炎止痛藥 (NSAIDS)」以及「乙醯胺酚 (Acetaminophen)」,這兩者對於一般疼痛皆有止痛效果。含乙醯胺酚(acetaminophen)之止痛藥,在建議用法用量下使用,並不會對肝臟產生危害,但若過量使用 (每日超過4,000毫克)、有肝臟疾病或同時併服酒精,可能會造成肝臟損傷,而出現噁心、嘔吐、胃腸道不適、蒼白、出汗等症狀。如出現上述症狀,請立即停止使用,並儘速就醫。
食藥署提醒,一般市售的止痛藥,可能含有乙醯胺酚,使用時,請遵循藥品說明書(仿單),亦可諮詢醫師、藥事人員。若為肝臟疾病之病人,使用該類止痛藥品前,應先經過醫師診治。另外提醒民眾,於服藥期間,不得併服含酒精飲料,以免造成肝臟負擔。民眾至藥局購買非處方止痛藥時,應諮詢藥師,確認用法用量,並告知藥師目前正在服用的藥品,以利藥師判斷是否有藥品交互作用之情形,保障民眾用藥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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